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度秋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组秘电〔2025〕12号)要求,推深做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通过实施“阳光分班”,确保起始年级班级规模、学生性别、师资配置均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公民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凡招生班级数大于1个班的学校,均需实行“阳光分班”。
二、实施原则
(一)均衡原则
1.班级规模均衡。各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
2.学生性别均衡。各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
3.师资配置均衡。学校在组建班级教师团队时进行均衡搭配,确保各班级师资力量相当。
(二)公开原则
1.方案公开。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渠道,提前公开分班方案,包括分班依据、操作流程、监督方式等。
2.程序公开。分班过程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责任督学、教育局工作人员等现场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3.结果公开。分班结果通过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开。
(三)随机原则
采用“学生、教师团队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
1.学生分班。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
2.教师分配。学校根据师资均衡原则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再通过电脑摇号或随机抽签方式分配至各班级。
(四)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
分班后补登记或转入的学生,仍须按照“阳光分班”政策要求,用摇号或抽签方式随机分配到班,杜绝“打擦边球”现象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分班方案
各校根据招生计划、班级规模、师资情况等,制定“阳光分班”方案,明确分班依据、操作流程、监督机制等。
(二)公开分班方案
通过官方媒体主动公开“阳光分班”方案,让家长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分班操作
1.学生分班。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确定学生分班,确保各班级人数、性别比例均衡。
2.教师分配。学校根据师资配备均衡原则,先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团队,在学生分班结束后,通过电脑摇号或随机抽签方式分配至各班级。
(四)公示分班结果
分班产生的最终学生名册(含对应的班主任)必须现场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霍山县“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教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问责
县教育局将通过现场监督、线索核查、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校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管。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部门处理。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校通过家校联系工作群、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目的、意义及程序,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主动为家长释疑解惑。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64-5025802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564-5022920
中共霍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