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发展、成就价值的根本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谨向全县各用人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履职,扛起助残责任
自觉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定义务,严格落实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安置比例。
二、开发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主动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岗位,降低入职门槛、优化工作条件,为残疾人提供稳定就业机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保障薪酬福利,关心关爱残疾职工身心健康,杜绝就业歧视。
三、用足政策,实现互利共赢
积极享受国家惠企政策:按比例安置达标可免征残保金;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超比例安置可获奖励补贴;招用残疾人可享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辅助性就业补贴等支持。以助残行动提升企业形象、彰显社会责任、厚植发展口碑。
四、凝聚合力,共筑温暖家园
弘扬扶残助残、自强自立文明风尚,主动宣传助残就业政策与典型事迹,带动更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县残联将全程提供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政策申报、无障碍改造指导等一站式服务,与各单位携手共建平等、包容、共享的就业生态。
扶残一盏灯,照亮一群人;就业一份岗,温暖一座城。让我们同心携手、尽责担当,用爱心与责任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县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霍山新篇章!
如需招聘残疾人就业,可联系霍山县残疾人就业管理所,服务电话:5029617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