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拥军合作单位的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5-06 17:05信息来源: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为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凝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双拥工作,打造“红源基石”双拥品牌,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切实增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感,经中共霍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募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拥军优待项目,在全社会营造拥军崇军氛围。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以“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盟联动、规范优质、合作共赢”为原则,以“军人军属得实惠、军人职业受尊崇、拥军单位获效益”为宗旨,切实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达到共享联盟“双赢”效果,全面提升霍山县社会化拥军水平。

二、招募范围

凡有意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企业、酒店、商场、超市、加油站、影剧院、医院、交通、养老、银行、保险及景区景点等,都可报名参与,经审核认定后,即可签约授牌纳入全县拥军目录名单。

三、申报条件

拟报名参加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条件:合法经营企业、门店,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讲求诚信。申请加入单位,需签署《霍山县社会化拥军志愿服务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爱党、爱国、拥军政策,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本单位消费和购买服务时,在享受本单位面向群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凭优待证等相关证件,再享受一定比例的优惠。

四、有关说明

1.申请加入社会化拥军工作的企业要明确具体的拥军优待项目措施,社会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项目。

2.凡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或组织,将其纳入社会化拥军数据库,签订拥军合作协议,定期发布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及其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实施动态式、规范化管理。

3.在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中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响较好的,将优先推荐参评全国最美拥军人物或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广泛宣传。

五、申报方式

有报名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联系人:江晨晨,联系电话:0564-5032089)

六、招募时间

招募自2026年5月7日起开始至长期。

特此公告

中共霍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