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9-11 14:44作者:解源 许晓敏 郭旺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六安市教体局统一安排,为做好霍山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霍山县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霍山县的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霍山县居住证的人员;

3.驻霍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霍山县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霍山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1.符合霍山县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霍山县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霍山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线上方式确认,申请人报名时上传资料,无需到达现场。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线上确认的,经个人申请,由认定机构同意,可到现场确认。

认定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格检查-资格认定-颁发证书。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及网站: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9月16日至9月29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9月16日至9月29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访问,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只受理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

2.操作指南:

(1)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2)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务必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上的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户籍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地址。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规范如图所示:

申请人可通过“皖事通”APP绑定查询户籍信息或居住证信息,操作流程为:登录“皖事通”APP—选择“电子证照”—进行“身份验证”—选择“添加证照”—选择户口簿或居住证添加—绑定成功,查看卡片—查看电子证照。

以绑定户口簿信息为例:

提醒: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9月23日至10月7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本批次指定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合格报告仅当前批次有效。

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空腹参检,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应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并签名,粘贴网报同版照片。不得采用其他渠道体检表格式、因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2.申请人体检时需提供2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其中1张粘贴于体检表相应位置,另1张请交由体检医院工作前台工作人员,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制作(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申请人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务必将体检表交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由体检医院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无需本人领取。

(三)线上材料提交

霍山县中小学教资认定全程网办需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无需再到现场进行确认。每项材料须合成一个PDF上传且不超过500kb。

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PDF文件(含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集体户口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PDF文件;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PDF文件;

(4)驻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六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说明:户籍信息通过线上核验的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无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网上报名时还需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霍山县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3.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需上传材料,未核验通过的,须上传证书PDF件。

4.教育教学能力证明材料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材料,不通过的须上传。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无需上传。

(3)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内地(大陆)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联系出具。

(四)线上确认

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线上确认之前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线上确认期间,请各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务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和补充相关信息,重新提交个人信息。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上传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线上确认结束后,认定状态将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待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统一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霍山县教育局将公示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六)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霍山县教育局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依据申请人网上登记需求,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免费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按照常见问题12的说明申请延长有效期。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霍山县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64-5229936;0564-5229913)。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进行邮件或电话咨询。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pdf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pdf

附件4:霍山县中医院体检须知.pdf

霍山县教育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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