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表彰决定,授予17个单位“全省推行林长制先进集体”称号。其中,霍山县林业局名列其中。近年来,霍山县立足优良生态环境和丰富森林资源,不断深化林长制改革,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3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8.35万亩,总产值达6亿元,正在源源不断地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