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积极落实生育保险新政
根据《关于规范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6〕11号)精神,自7月1日起,安徽省统一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保障标准大幅提高,不再执行减半补助政策,待遇参照女职工标准执行。霍山县医保部门积极落实新政,并优化生育保险窗口办理流程,推动生育支持政策广覆盖、快落地,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参保家庭及时便捷申领,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次政策调整补齐了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障短板,新政策实施前后待遇标准变化明显:7月1日之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为女职工住院分娩待遇的一半;7月1日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居民医保且在待遇享受期内)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限额内基金全额保障,顺产支付限额4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6000元,与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标准保持一致。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