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生育保险新政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待遇提标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6-08-21 08:16作者:王海 郭旺信息来源: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生育权益,自今年7月1日起,安徽省统一职工生育保险新政正式实施。霍山县医保部门迅速部署落实,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根据皖医保发[2026]11 号文件规定,新政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障待遇作出重要调整,取消原先减半补助规则,符合条件人员生育医疗待遇参照女职工标准执行,补齐了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障短板。新政实施后,已参加居民医保且处于待遇享受期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限额内基金予以全额保障,其中顺产支付限额4000元,剖宫产支付限额6000元。霍山县医保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李婉婷:“此次政策调整提高了男职工配偶生育补助,有效减轻男职工家庭生育医疗负担。”

当前,霍山县医保部门全面落实生育保险新政,保障参保家庭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李婉婷:“我们优化生育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男职工待遇信息维护全部为线上登记,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登记完成后,配偶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就能直接结算,让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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