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配组政策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29 22:44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

 

 

根据《霍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4〕72号)规定: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当年房源户型及申请人家庭人员等情况,制定年度配租方案,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公租房轮候期为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配租排序,配租结果在登记确认后向社会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1年,到期后仍符合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交付1年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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