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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03分配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5-06-30 00:00  字体:[  ]

151403分配标准

根据《霍山县世界银行贷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沼气设施后续管护省级引导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霍世组〔2015〕1号)及《霍山县2015年世界银行贷款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沼气设施后续管护省级引导资金使用实施细则》(霍世组〔2015〕2号文件),对2009年-2013年世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项目新建的5539个沼气设施中,正常使用的按每年每户50元(包括省级引导资金40元、县配套10元)的标准补助维护费用,在使用中遵循“专款专用,确保实效”的原则。使用范围包括:技术人员为农户提供沼气使用系统的维护、修理、安全检查、技术培训、宣传推广等服务的误工补助及劳务报酬,维修设备的更新及维修,县世行办及乡(镇)宣传培训费。

   补助标准根据各技术员服务范围内沼气设施的个数确定。同时县世行办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各乡(镇)中心站提交的自查报告,对全县的所有项目户进行抽查,对全县所有参与服务的技术员进行考核,核对中心站自查的准确率,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措施,拨付服务费。

1、定期巡查每年每户每次补助10元,一年两次合计20元,包括误工费、交通工具燃油费及折旧费。

2、除定期巡查外每户每年平均上门维修服务2次,每次补助10元,合计20元,技术员包干。

3、维修设备的更新及维修费每年每户5元,技术员包干。

4、县及乡(镇)宣传培训费用每年每户5元。

5、乡(镇)服务机构的建设、第一批配件及专业设备的购置等由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国债项目资金解决。

6、服务费的拨付采取年中预拨40%和年终考核后全额拨付的方式。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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