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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7-10 17:02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霍政办〔2018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霍山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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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行动计划

 

为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根据《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皖水农〔2017127号)、《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皖政办秘〔2017337号)、《安徽省财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建设任务考核验收办法》、《霍山县农田水利专项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系统规划、成片治理,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建管并重、创新机制的思路,以小型农田灌排区域或行政村为单元,系统治理,突出重点,成片推进,全面提高农业排灌标准,基本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安徽省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通过5年时间,全县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5,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2%5年计划治理灌溉片区112个,新建、改造灌溉站19407kw,新建排涝站111760kw,改造塘坝937座,新建、改造引水涵闸271座,新建、改造拦水堰358座,渠道清淤492km,渠道防渗253km,新建、维修渠系建筑物334座,排水沟治理330km,整治堤防6km。到2022年底,全县累计完成农田灌溉治理面积16.61万亩,新增灌溉面积3.4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88万亩,基本建立产权关系清晰、主体责任明确、管护内容规范、管护经费落实、运转正常有效的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三、工程措施

(一)治理标准。

1、防洪标准:有防洪要求的塘坝按5-20年一遇设计,圩堤加固防洪标准与批准规划相协调。

2、治涝标准:抽排按5年一遇、自排按10年一遇。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原则上按照原泵站设计排涝标准,在原设计标准偏低时,可根据重要性采用5-10年一遇。

3、灌溉标准:灌溉保证率为80%-90%,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45,渠道输水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

(二)工程类型。

1、灌溉工程。新建或改造灌区斗渠、农渠及其配套建筑物、量水设施等,新建、重建或更新改造总装机功率小于300千瓦的小型灌溉泵站。

2、排水工程。实施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排水沟清淤、护岸(河摆)加固工程,新建或改造机耕桥、排水涵、排水闸、排涝泵站等小型配套建筑物。

3、水源工程。清淤或改造塘容0.5万方以下塘坝工程,新建或加固引水流量小于1立方米/秒的堰坝工程,以及新建或维修小型机井工程。

四、管护措施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管并重的原则,全面推行物业化管护机制。工程实施前,各地要引导社会资本成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公司、水利专业合作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等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工程实施后,要建立工程台账,登记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证与使用权证,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与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机制,乡镇水利水保工作站负责工程管护成效的日常考核,县水务局负责工程管护成效年度考核。

五、资金筹措

(一)建设资金。

我县属于皖西皖南山丘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亩均核定投资1400元,全县五年计划治理面积16.61万亩,总投资约2.33亿元,年均投资4660万元。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项目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县级财政、项目区自筹解决,其中:省级资金承担年度计划投资的三分之一,已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分建设前、建设后两次下达;县级资金按照不低于省级投入资金进行配套,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列入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其它超出省级投入和县级配套投资部分由项目区自筹解决。

(二)管护资金。

县财政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00万元。每年从项目建设总投资中计提1%,用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五年行动计划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和年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确保顺利推进。县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是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指导、协调单位,负责全县农田水利项目的统一规划和支农涉水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计划争取与下达、项目资金筹措与拨付、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县水务局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质量监督等工作;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作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的业主单位,要负责项目招标、工程建设、完工验收等工作,并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抽调人员具体落实,乡镇水利站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同时,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的建设管理纳入对乡镇(园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评比结果与项目安排、经费补助、评优评先挂钩。

(二)规范建设管理。

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备案制、合同管理制、项目验收制和公示制。其中:招投标方面,按照《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政办〔201817 号)执行;监理方面,所有工程均需实行监理制;质量监督备案方面,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或涉及防洪安全的单体工程需向县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进行备案,并履行质量监督管理手续;合同管理方面,需签订勘察设计合同、预算编制协议、招投标代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质量监督协议,并报送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项目验收方面,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完工验收,合格后行文申请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组织竣工验收;公示方面,项目建设前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项目建设后在项目区设立标识牌,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分批拨付到乡镇。根据项目计划投资额,下达项目计划时预拨部分资金。当年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进行资金清算,拨付剩余资金。县财政局、水务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根据《安徽省财政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专款专用。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霍政办〔201818号)执行。项目审计按照《关于印发霍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霍政办〔201620号)进行分类审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对五年行动计划项目区实行挂图作战,年度项目要建立台账,做到建成一片,销号一片,确保规划内容全面实施到位。县水务局要加强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管,对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标准。项目完工后,各地要及时落实第三方物业化管护,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本意见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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