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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东淠河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结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12-23 15:34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讲话精神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河湖管理的重点任务。2014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对划界确权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84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813),对全市的划界确权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市级的目标任务是对市、县级管理的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界线、设立界桩。对界址清楚、权属合法并已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确定权属和登记发证。实施时间要求为20187月底前须出台县级工作方案;20197月底前完成划界工作,20207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并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202012月底前完成验收及成果发布。同时市政府要求,划界确权范围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时间只能提前,不能推后。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划界法律法规依据;

第二部分是明确划界河湖的标准、范围、起止、长度、面积等,并明确相应管理机构。

三、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划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划界确权工作作为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重大问题协调制度、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公告划定成果。河湖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并在河长公示牌上进行标注。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将划界成果在全国水利普查“水利一张图”上进行标,并作为河湖长制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监管执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主要依据,为河湖管理提供数据化技术化支撑。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划界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划界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意义及法律政策的认识,为划界确权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后期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国有水利工程,应在工程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中明确其管理与保护范围,并在工程开工建设前由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管理范围的划界确权登记工作,不动产权证书作为工程验收的必要资料同步移交管理单位。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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