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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11-20 11:37 信息来源:霍山县水务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是上级有要求。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完成“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的核心指标之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讲话的重点内容。同时,水利部和省、市政府对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备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从我县农村人饮工程运营管理现状来看,当前运行管理体制与上级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改革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是群众有需求。目前我县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解决,但群众从“有水喝”到“喝好水”意愿还不能得到完全满足,部分群众对饮水安全的满意度不够高,保障群众长期稳定安全饮水还有差距。

三是自身有短板。当前,我县各类人饮工程运营主要由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分散管理,存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部分工程管护不够及时到位、水质达标率仍有待提升等问题,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亟待夯实健全。

二、主要内容

为彻底解决全县水厂运营效率低、管理分散、规模供水效应差的弊端,由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成立“霍山县淠源供水公司”,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营权划转于该公司,并组建专业化队伍负责运行管理。实现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护、统一服务”的现代化供水管理体系目标。

1、健全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系。进一步明确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的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运行管理机构的管理责任。

2、实现我县畈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山区区域供水规模化。以县为单位,打破乡镇等行政区划限制,合理划分供水区域,根据水源条件确定工程规模,完善供水工程布局,同时依托规模化供水工程兼并整合现有小水厂,按照“以大带小、能并则并”的原则逐步整合,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区域间联网建设,提高规模供水覆盖率。基本实现衡山镇、与儿街、下符桥、但家庙、黑石渡、落儿岭、佛子岭、诸佛庵等8个乡镇“城乡供水一体”;推进上土市、漫水河两镇实现“区域供水规模化;推进磨子潭、单龙寺、佛子岭等镇实现“区域供水规模化”。

3、推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四五”规划(总投资4.26亿元)的统一实施。相较于各乡镇分散实施,由公司统一实施的资源优势、管理优势、效率优势更为明显。

4、进一步提高水质、水量、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四项指标,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供水公司和管理队伍,为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夯实了基础,创新了农村供水事业的新模式,进而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饮水满意度和获得感。

5、进一步减轻政府财政资金负担。压缩人员编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资收入。公司化运营可实现管理、检验、运行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等“岗岗有人、人人有责”,落实各项政府惠民政策更高效。同时有利于公司扩大供水规模,增加受益人口,增收水费收入,依靠公司运营满足自给自足要求,逐步实现稳定盈利。

6、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将全县水厂固定资产划转公司后,可实际增加国投资产1.8亿元。统一管理后,可有效降低因维护缺失导至资产贬值流失的风险。通过公司化运行,方可实现规模效应。经以小佛子水厂改制模拟测算,可以实现公司赢利,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价值。

 

三、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由安徽大别山国投集团成立“霍山县淠源供水公司”,并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运营权划转于该公司,基本建立农村人饮“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护、统一服务”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和目标。

2、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制领导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担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大别山国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门负责推进改制工作。

3、县财政据实保障农村人饮安全改制的各项经费。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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