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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霍山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政策明白纸(职工医保2022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21 09:14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霍山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政策明白纸(职工医保2022版)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类型 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保底比例(%) 单项封顶额(元) 年度总封顶额  
在职 退休
门诊特殊检查 定点医疗机构 0 30 —— 不超过年度总封顶额 10万元 包括心脏彩超、活动平板心电图、动态心电图、CT和ECT、核磁共振、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多聚酶反应(只限于乙肝病毒DNA和丙肝病毒RNA检测)
门诊特殊治疗 定点医疗机构 0 80 —— 不超过年度总封顶额 包括体外震波碎石和高压氧舱治疗
门诊慢特病 定点医疗机构 500 85 —— 病种不同封顶不同
其中 器官移植术后 定点医疗机构 500 95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定点医疗机构 500 95 ——
“双通道”药店购药 省内“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0(住院期间购药) 参照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标准 50 不超过年度总封顶额
500(门诊购药) 执行门诊慢特病标准 执行门诊慢特病标准 执行门诊慢特病标准
普通住院 市内乡镇卫生院 200 94 96 50 不超过年度总封顶额 1.正常情况按次扣减起付线,在市内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元。
2.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年度只设一次起付线;
3.市外就医:非定点转院(转外非定点、急诊重症)、门诊转院(自行转院已备案)、住院转院(自行转院未备案有条件)、自行外转(自行转院未备案无条件)报销比例分别下降10%、15%、20%、30%。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 400 94 96
市内二级医疗机构 600 92 94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 900 90 92
市外医疗机构 1200 90 92
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                 三、城镇职工医疗救助
起付线     (元) 分段金额(元) 支付比例(%) 封顶额 起付线     (元) 支付比例(%) 封顶额
30000 30000—100000(含) 55 不封顶 100000 95 15万元
100000-200000(含) 65
200000以上 75
注:经统筹基金或大病救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合理治疗费用超3万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 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万元以上的目录内费用纳入医疗救助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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