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办理依据:
《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3、办理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霍山县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霍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4、办理材料: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低保证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
5、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乡镇受理——残联审核——民政审批发放
6、办理时间地点和时限:
各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申请并对身份、残疾等级、困难证明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残联进行审核,县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重点对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予以审核。
7、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8、咨询电话:
0564—3906337
民政局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