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主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安全讲话精神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河湖管理的重点任务。水利部于2014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对划界确权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8年颁布了《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8〕13号),对全市的划界确权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以下简称“划界确权”)是依法保护河湖和水利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的需要。更是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明确的任务要求。近年来,我县河湖管护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有不足,一些河湖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不清,侵占、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故应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主要河湖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次划界由霍山县水务局牵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霍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霍山县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对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界线。通过充分吸收有关部门建议、意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送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县政府同意,形成正式文件发布。
四、工作目标
对河湖管理范围和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界线,设立界桩。
五、主要内容
此次划界主要对县域内的东淠河、柳林河、幽芳河、高庙河、深水河、孔家河、但家庙河、漫水河、黄尾河、六道河、马槽河、辉阳河、扫帚河、熊家河、宋家河、淠源渠16条河流和前进水库、东石门水库、牛角冲水库3座水库以及梁家滩水利枢纽、高桥湾水利枢纽、小河口城关排涝站3个国有水利工程。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划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把划界确权工作作为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公告划定成果。河湖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并在河长公示牌上进行标注。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将划界成果在全国水利普查“水利一张图”上进行标,并作为河湖长制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监管执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主要依据,为河湖管理提供数据化技术化支撑。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划界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划界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意义及法律政策的认识,为划界确权登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