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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6 09:10 信息来源: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  字体:[  ]

邮箱:AHHSFPB@126.COM         

联系电话:0564-5022132     

工作时间: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霍山县政务行政中心西附楼四楼  

负责人: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徐珂

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原扶贫移民开发中心)主要职能:

说明:霍山县乡村振兴中心已与2021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但相关正式文件尚未出台,待文件印发后将及时公开,以下是霍山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霍山县委、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霍发〔2019〕6号)和《中共霍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室〔2019〕25号)精神,设立霍山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为县政府办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能

在县政府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承担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搬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政策落实、检查验收、调查评估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扶贫开发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搬迁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县级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指导具体政策实施。

(二)参与拟定全县扶贫开发、移民后期扶持(搬迁安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助开展绩效评估和督查考评。

(三)按照上级财政扶贫资金、水库移民资金以及其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具体承担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的评估、论证、检查、验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资金监督、稽查和审计工作;

(四)核定全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进行建档立卡和动态监测,指导统计信息工作。

(五)承担社会扶贫工作,参与组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配合组织扶贫捐赠和送温暖活动,协调联络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合作。

(六)组织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调研、信息传送。

(七)承办贫困群众、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基层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担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信访接待、处置、管理工作,协调保障有关社会稳定工作。

(九)承担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参照省、市主管部门相关职能设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内设7个机构,相关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管理。

2、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调研,起草相关汇报材料、工作意见,拟订全县扶贫和移民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4、负责人事、职称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

5、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股

1、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及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参与编制全县扶贫开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长期规划。

2、参与制订县级财政扶贫项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

3、参与拟草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项目的年度使用方案,上报批准后协调组织实施。

4、参与扶贫项目和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的前期调研、评估论证、监督审核、实施管理、检查验收、督查考评等工作;参与编制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和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库,协助指导其他部门编制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计划。

5、配合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工作。

6、负责全县光伏扶贫项目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检查验收及运维管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特色种养业、电商、光伏、乡村旅游、光伏、资产收益等产业扶贫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

1、负责拟定中心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执行,编制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负责单位人员工资的核算和发放,以及单位公积金、税金、社保费的申报和缴纳。

3、负责扶贫项目和水库移民后扶项目报账资料的审核、留存和备查账簿登记工作。

4、配合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其他资金


的使用监督、检查、稽查审计工作。

5、负责会计业务日常核算、账务处理、软件操作,编制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票据管理和资产登记管理。

6、协调金融部门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

7、负责组织互助资金的培训、服务和监督,指导互助资金协会开展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扶贫股

1、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扶贫,协调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行业扶贫工作。

2、协助指导全县“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工作,协调推进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工作。

3、协助组织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业务培训、考核考评工作。

4、负责市直机关、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扶贫工作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

5、组织扶贫开发协作与交流,协助组织有关公益组织机构或个人开展社会扶贫捐赠和送温暖活动。

6、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资料收集、整编和汇总。

7、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监测股

1、承担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信息监测工作。

2、承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数据信息平台数据维护、更新、分析、统计监测、数据质量通报等工作。

3、承办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身份核查、信息监测和动态管理工作。

4、承办全县贫困人口、水库移民各项补助资金的打卡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协调指导实用技能培训以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调查评估股

1、协调开展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领导同志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2、组织协调全县脱贫攻坚督查、暗访有关工作。

3、组织指导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的整改督查工作。

4、组织各乡镇、县直行业扶贫责任单位、县直(市直)定点帮扶单位的脱贫攻坚考评工作。

5、承办涉贫信访和水库移民信访的接待、办理、回复等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教育股

1、承担中央和省、市有关脱贫攻坚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宣传工作。

2、参与拟定、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宣传工作计划。

3、负责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的工作调查、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

4、承担全县扶贫舆情监测分析和网络、网站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扶贫培训相关工作。

6、承办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扶贫移民开发中心编制27名。领导职数6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工会主席1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7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其他领导职数,按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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