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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霍山县发改委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4年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01 11:52 信息来源:霍山县发改委  字体:[  ]
序号 权力事项 廉政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6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索要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力,违法违规决定,谋取私利。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取利益。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6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索要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力,违法违规决定,谋取私利。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取利益。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3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6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行政主体和行政人员的权力监督,建立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杜绝寻租行为;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窗口收件时需将复印件与原件校对一致;材料审核应严格把关,对需要补充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4.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责任人,明确具体的材料清单及要求,严禁超时办结;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 5.在岗位职责方面,恪尽职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6.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回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5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6 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7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8 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9 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10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11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12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13 对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 4 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对应予以立案的不立案,不应予以立案违法予以立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调查取证阶段徇私枉法,程序不规范,调查过程应付了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擅自改变处罚幅度、法定程序。
审查决定阶段以权谋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严格审查人员资格,避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利。  
14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5 立案阶段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应予立案的违法行为不立案;对不应立案的予以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阶段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后果。
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审查超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15 对盗窃电能的处罚 5 立案阶段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应予立案的违法行为不立案;对不应立案的予以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阶段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后果。
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审查超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16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5 立案阶段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应予立案的违法行为不立案;对不应立案的予以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阶段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后果。
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审查超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17 对供电企业擅自中断供电或者未按时恢复供电的处罚 5 立案阶段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应予立案的违法行为不立案;对不应立案的予以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阶段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后果。
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审查超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18 对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技术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处罚 5 立案阶段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应予立案的违法行为不立案;对不应立案的予以立案,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1.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实施保护条例》《电力实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依法依纪办事,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对行政处罚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工作。
调查取证阶段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处罚而未处罚或不应处罚而处罚的后果。
审查决定阶段徇私谋利,审查超时;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19 对粮食收购企业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20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21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1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2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五类情形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3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4 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25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6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从事仓储活动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7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8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29 对违反规定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0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未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未按规定采购粮食,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未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未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1 对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粮食作为口粮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2 对粮食经营者违反储粮药剂使用相关规定,运输粮食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执行相关调查与报告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实行收缴两条线。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3 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2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4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35 价格认定、复核 2 在价格认定、复核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鉴定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在价格认定、复核过程中,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娱乐消费等,违反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违背价格认定、复核原则,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价格鉴定结论。 4.制定责任追究措施。
36 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2 不认真核查企业承储资格。 1.完善制度,弥补漏洞。
给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承储资格。 2.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和程序。
37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2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企业资格认定不符合要求。 严格按《安徽省粮食应急管理办法》选定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企业;严格按资金补助程序选定补助企业。
选定资金扶持企业程序不规范。
38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4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成本监审未按照一般技术规范和相关成本监审规定开展,为被监审单位谋取利益。未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价格听证,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出现。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政规则》、《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物价局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八公开》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决定环节违背集体审议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送达环节不及时或不按要求送达文件。  
39 企业投资 6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索要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项目备案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力,违法违规决定,谋取私利。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取利益。  
  送达环节不及时送达文件  
40 上报国家、省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 5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索要好处;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力,违法违规决定,谋取私利。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为特定对象谋取利益。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41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 3 不按规定程序监督检查。 1.依据法定程序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时照顾关系人。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监督检查,避免人情。
隐瞒问题,不认真处理。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处理举报投诉。
42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2 不认真核查企业备案资格。 1.完善制度,弥补漏洞。      
给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备案。 2.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和程序。
43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3 受理材料后不及时办理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或审查超时 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办事程序
随意减免人防工程或者人防易地建设费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44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3 受理材料后不及时办理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或审查超时 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办事程序
随意减免人防工程或者人防易地建设费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5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行为的处罚 4 不如实填写立案审批表或不予立案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或审查超时 公开办事时限
对于不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未按标准处罚 公示处罚后果
46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3 有案不立;不如实填写立案审批表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加强宣传
对于降低防护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未予处罚;降低或不符合质量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未予处罚。对于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单位或个人未按标准处罚;对于擅自拆除、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未按标准处罚。对于侵占人防工程不改正的单位或个人未按标准处罚 公示处罚后果
47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3 受理材料后不及时办理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8 人防平时工程开发利用备案 3 对于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不予备案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审查环节违规审查,或审查超时 加强宣传
决定环节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强化管理
49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 对备案工程资料不全的予以受理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加强对资料的监管和审批
不具备备案条件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同意备案 适时开展案卷评查
50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 检查环节徇私谋利 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处置阶段不依法处置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不依法公开监督检查信息 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51 人防工程管理转移备案 2 对备案工程资料不全的予以受理 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加强对资料的监管和审批
不具备备案条件的防空地下室工程同意备案 适时开展案卷评查
52 商品房销售价格、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 1 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3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招投标违法行为的,该立案不立案,立案程序不符合要求。 规范立案审批制度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材料,不按规定调查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1.调查取证必须至少两人(含)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笔录、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审理风险:相关部门未依法进行法制审核;不按规定对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案件审理不客观公正;适用法律不准确,裁量不合理。 1.规范审理程序,严格按照案件审理规定开展审理;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准制度,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3.对案审情况进行文字记录,集体研究,必要时采取录音等记录手段。
告知风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而未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影响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送达风险:不按规定依法履行送达程序。 1.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送达;
2.及时跟踪回访。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监督执行,包庇、纵容、袒护变通执行的。 1.加强案卷处理;
2.监督决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54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案件处理 5 告知风险:在投诉受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应受理不受理。 制定投诉处理相关制度,明确受理条件。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毁损、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规范处理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决定风险:1.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2.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3.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建立档案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人提交招标投
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 1.受理阶段责任:不接收依法提交的相关资料 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处理备案工作业务
能力。
2.审查阶段责任:核对材料不认真,缺少资料
不告知当事人或者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2.强化工作责任心,认真审查招投标情况的书
面报告,确保资料完整。
3.决定阶段责任:资料不齐全予以备案 3.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学习,
增强工作人员廉政意识。
55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3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1.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2.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强化事前、事后监督。
3.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不按法定程序,导致行政复议、诉讼,影响粮食执行处罚公信力。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56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规定的处罚 2 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 依据法律、法规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决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57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处罚 1 隐瞒包庇相关情节以减轻处罚。 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对执法案卷的评查,自觉接受执法监督。自觉主动接受执法监督。
58 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 2 无具体理由、事项、内容实施突击检查;不按规定实施检查。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学习。
2.严格遵守《霍山县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照顾关系人;隐瞒问题,不按规定处理。
59 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 2 不认真核查企业备案资格。 1.完善制度,弥补漏洞。     
2.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和程序。
给予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备案。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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