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发改价格函〔2023〕1号
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霍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准备工作的通知》及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天然气旺季用气价格调整的相关要求,参照《六安市发改委关于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六发改价格函(2022)237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顺价疏导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你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59元/立方米。待上游公司终止季节性价格上浮时,同步终止顺价销售,具体销售价格另行通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销售场所公示价格和“12315”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你公司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进一步提高供气质量和服务水平。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