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教育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它文件

霍山县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寒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03 10:44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为统筹做好寒假工作,现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23-2024学年度寒假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开始放假,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及中职学校2024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假,2月26日开学;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024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放假,2月19日(正月初十)开学。 

特教学校、幼儿园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校要统筹做好寒假前后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利用假期时间妥善安排好校舍维护维修以及教学仪器、设备、教材等准备工作,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

(二)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作业管理”,统筹安排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假期组织学生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开学考试、测试。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

(三)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密切关注重点学生动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建设,重点关注初三年级学生春招学生入学情况及返校情况,确保控辍保学信息准确无误,不因工作失误或遗漏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发生失学辍学问题。要安排好教师假期家庭走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四)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各校要切实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帮助假期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发挥家长学校作用,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为家长正确处理亲子关系提供指导和帮助。要利用假期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稳妥组织开学前后心理健康摸排工作,动态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见效。

(五)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材管理的各项要求,利用寒假时间,对照课程、教材、教辅、读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教材教辅读物要立即进行清理处置。

(六)严格寒假期间安全值守。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班级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假期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诈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信等,对学生家长进行假前安全提示,家校配合共同保障假期安全。各校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各校在寒假前要将本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表上报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值班电话为:0564-5022920

 


                                                  20241月3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