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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民政局2021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4-08 08:19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霍山县民政局2021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县民生办: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民生工作项目管理,提高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县民生办统一部署要求,霍山县民政局认真开展2021度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939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对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项民生工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一)高龄津贴                                               

1、项目投入:2021年度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10158人,共计拨付高龄津贴资金239.42万元。(其中:80-89周岁9330人,补助标准200//人;90-94周岁647人,补助标准400//人;95-99周岁163人,补助标准1200//人;100周岁及以上18人,补助标准3600//人;百岁老人慰问金500//年)。

    2、项目过程:20111216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霍政[2011]185号),201215日,县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霍山县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霍老龄办联字[2012]01号),自2012年起,全县建立普惠制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85周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制度。 2015627日,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形成纪要,同意2015年度高龄津贴提标扩面,年龄由85周岁扩大至80周岁(发放标准:80-89周岁200//人;90-94周岁400//人;95-99周岁1200//人;100周岁及以上3600//人)。

3、项目产出:高龄津贴民生工程,通过公开并持续广泛宣传,此项民生工程社会知晓面广、知晓度高。2021年,霍山县民政局按照便民、高效、严谨宗旨和普惠制原则,由高龄老人所在村(居)集中申报,全面提高了申报精准度和准确率,实现目标对象全覆盖,保障了高龄老人的权益。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龄津贴均通过安徽省惠民系统一卡通打卡到人,受益对象一卡通信息准确,资金流向清晰(备注:80-99周岁打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上门发放并慰问)。

4、项目效果:2021年度,高龄老人津贴民生工程谋划早、实施早、完成早、效果好,实现全覆盖,确保了全县高龄老人都享受到了此项惠老民生工程,高龄老人满意认同,社会反响积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政府购买低收入养老服务

    1、项目投入:2021 年初,通过自愿申请和入户走访审核,本年度,政府购买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一季度2615人、第二季度2495人、第三季度2286人、第四季度2257人,2021年共计拨付购买服务资金145.925万元。

    2、项目过程:20091224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霍政[2009]187号)2010年初,在衡山镇荷香社区试点。2011年度,在衡山镇10个城镇社区全面推行。2012127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购买服务标准为150//人。       

    3、项目产出: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通过本人申请,社区上门走访核查认定程序,优先将城镇三无、独居、空巢困难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2021年度认定服务对象28人,累计发放5.13万元按照服务人员每周提供1次上门服务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室内保洁、代购物、陪伴就医、户外活动、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服务。

    4、项目效果:通过服务人员的定期上门走访看望、扶助互动交流,让孤独老人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社区关怀和社会温暖,帮助困难老人解决了力不从心的生活困难,满足了这些弱势老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愿望,提高了这些困难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老人受益,社会效益明显。2021年度,县民政局实施的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3项民生工程,已完成全年任务,实际拨付资金合计390.475万元。

(三)存在问题            

    1、高龄老人津贴:高龄津贴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社会老年化程度在加速,社会养老压力在日趋增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落后于社会老年化发展,普惠制高龄津贴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虽经2015年度提标扩面,但是高龄津贴标准仍然低于社会消费增速,建立高龄津贴自然增长机制势在必行。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购买服务标准低。2010-2012年执行100//人购买服务标准,2013年提高到150元,至今没有提高。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服务人员短缺,服务次数过少,服务形式单一,服务层次偏低,此项民生工程后续绩效堪忧。(2)实施范围狭窄。目前,我县仅限于在衡山镇城镇社区,覆盖面尚远远不够,既然是民生工程,应该在全县范围全面实施,让更广大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平等共享红利。

    (四)工作建议   

    1、建立完善高龄津贴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发放标准。目前,我县80-89周岁老人占高龄老人92%,发放标准为200//人,月均16.6元明显过低。建议提高标准为:80-89周岁200//人提高至600元,由月均16.6元提高到月均50元;90-94周岁400//人提高至1200元,由月均33.3元提高至月均100元;95-99周岁由1200元提高至2400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3600元保持不变,百岁老人慰问金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

2、健全完善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参照六安市区补贴标准,提高至300//人,以此保障此项民生工程健康有效推进。进一步推进、推广,扩大覆盖面直至全县。

(五)绩效评价

综上报告所述,我县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投入均得20分,项目过程均得30分,项目产出均得24分,项目效益均得25分,总体评价以上两项民生工程均得99分。

失分原因: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能按要求配建 。

下一步举措:加大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完善城市社区养老设施。壮大服务队伍及专业人才培养,促进社区养老的健康发展。

二、困难人员救助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央改善民生决策部署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中的农村低保民生工作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项目投入

为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体系,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939号)和县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

2、资金落实

2021年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906.6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拨付2208.9万元,县级配套3697.7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项目过程

霍山县民政局围绕兜牢政策底线、助力乡村振兴,为霍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挥民政担当。

(1)项目管理在制度建设上,深入贯彻省安徽省民政厅《2021年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皖民社救函〔202148号)文件精神,按照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印发了《霍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霍山县低保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入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逐级审批,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联合扶贫部门下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低保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条件、内容,落实兜底保障责任。在能力建设上,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业务培训,县民政部门深入全县各镇,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结合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拓展宣传形式,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在信息化建设上,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全面使用《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逐步开展网上无纸化审批,运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将新申请或正在享受的低保对象进行数据比对,对收入出现变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核减。在监督检查上,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联合财政局和纪检委驻财政纪检组开展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对低保对象全面开展了一次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予以核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纳入,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档案管理上,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低保对象进一步规范管理、重新建档,做到了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每户档案突出调查意见、贫困依据、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20多项具体内容。通过档案重新建档,对所有对象进行重新排查认定,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2)财务管理严格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每月由民政汇总乡镇提报实时农村低保数据,从财政专户拨款至农村局,低保资金每月按时通过惠民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直接发放到每个低保户账户。

4、项目产出

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85210665人,累计发放资金5906.66万元,人均补差437元。其中A类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至550元,B510元,C280元。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199号)文件要求,自202171日起,我县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59元。

5项目效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顺应民意、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低保工作。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民政民生工程,县民政局成立了民生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了低保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2)强化乡村振兴衔接县民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文件,文件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

3)广泛宣传政策全县就农村低保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编制成册、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条幅,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通过深入乡镇,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业务交流。同时,结合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在册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逐村逐户走访到位,家庭情况调查到位,低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切实实让低保政策扎根群众心坎。

4)严格监督检查县民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县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对农村低保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切实履职尽责,规范低保程序,强化公开公示。结合群众来访,对全县16个乡镇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随机检查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检查取得实效。

6、绩效评价

投入20分,过程32分,产出25分,效果22分,合计99分。

失分原因:我县今年加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通过精准识别、动态管理调整低保对象1945人,截至12月份享有农村低保10665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但由于核减人数较多,社会满意度略有下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民政民生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幸福感。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服务机构运行维护

为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服务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民生部门的要求,执行《农村特困供养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工作绩效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项目投入

我县严格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管理,设立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每季度由民政部门汇总乡镇提报数据,从财政社保专户拨款至农村局,分散供养特困资金按季度通过惠民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集中供养特困资金通过结算中心直接拨付到各乡镇财政专户。2021年,全年累计发放2353.6万元,其中上级下达特困资金1789万元,县级配套564.6万元,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2、项目过程

在制度建设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霍山县特困人员认定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霍山县农村特困供养及运行维护实施方案》、《霍山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目标责任,严格工作程序,细化具体执行标准、范围、依据。

在信息化建设上,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全面使用《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将农村特困基础数据全部更新至系统,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逐步开展网上无纸化审批。同时,积极运用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对新申请或正在享受的对象进行信息比对,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在动态管理上,4月份,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开展了一次排查,重点核查农村特困对象是否为老年人口、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对排查中发现已不再符合特困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同时,结合此次排查,对农村特困档案进行重新建档,包括审核审批表、入户调查表、家庭财产登记表、会议记录等多项内容,进一步充实档案工作,切实规范管理。

在供养机构建设上,深入开展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16所敬老院运行管理、生活照料、消防安全智慧养老等方面进行持续督查整治、改造提升,开展等级评定,建立奖优罚劣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行全方位无死角监控,规范消防、食品经营等许可程序,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推动养老机构软硬件设施提档升级。严格规范敬老院资金管理,集中供养特困资金拨付至乡镇财政专户,确保资金不被挪用、截留、贪污。

在监督检查上,持续加大加深农村特困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特困对象认定排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县16个乡镇(经济开发区)16所敬老院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是否存在虚报集中供养人数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并根据检查结果下发检查《通报》,确保问题得到整改,检查取得实效。

3项目产出

我县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农村特困保障标准、依据、范围,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积极与扶贫部门有效对接,进一步筑牢民生底线,助力脱贫攻坚,提升民生工程质量,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动态管理。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特困2489人,其中分散供养1855人,城市分散37人,集中供养597人,截至12月累计发放2353.6万元。共有农村敬老院16所,床位3133张,工作人员234人。同时,开展全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对半失能人员依托乡镇敬老院改造护理型床位,进行护理康养,全年累计发放照料护理资金289万元。选定徽衡老年公寓作为全县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机构,安排专门养护人员,进一步提升护理康养条件,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安享晚年生活。

4、项目效果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农村特困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稳步提高。二是严格规范制度,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联合检查,逐乡逐村走访。三是扩大宣传力度,结合民政民生集中宣传、入户走访,深入开展农村特困政策宣传,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条幅,层层举办培训班,大力宣传政策,确保了特困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美化敬老院环境,开展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打造暖入人心的幸福之家,做到爱心服务,亲情服务,切实保障特困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5、项目得分

投入20分,过程30分,产出24分,效果25分,合计99分。

失分原因:质量达标率不够。

下一步措施:高度重视,加大管理。严格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管理,按量质完成此项民生工程。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困境儿童和孤儿保障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开展对2021年困境儿童和孤儿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管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和孤儿生存、教育和发展等各项正当权益。

1项目过程

2021年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129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9人,集中供养0人。10月份开展入户走访,了解该群体当前生活、教育、医疗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益,同时,积极在全县宣讲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民生政策。

2项目投入

今年我县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11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提高至16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对上级下拨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确保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2021年已发放保障资金186.34万元,已完成全年发放任务。

3项目产出

为切实保障孤儿接受教育的权利,关爱孤儿成长、培育孤儿成才,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孤儿高等教育助学行动,对行动不便的采取上门送教等方式,对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孤儿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并在学校期间和服兵股期间继续享受孤儿待遇。

4绩效评价

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54号)等文件精神,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和孤儿生存、教育和发展等各项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我县项目投入得分20分,项目过程得分29分,项目产出得分25分,项目效益25分,总体评价99分。

5失分原因

通过入户走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占比较大,大多数为父母亲一方死亡,或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他人,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其中一部分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学习环境较差。同时,由于监护人多为年老体弱者,因而造成报送资料不够及时。为此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一是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进行实时管控监测,宣传国家政策,说服监护人将孤儿送至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让他们得到良好的生活,接受良好的教育。二是督促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监护人报送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及时报送。

(四)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根据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开展对2021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此次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工作绩效评价主要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标准要求进行自我评估,通过对照各项条款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打分;查找不足和问题,列出清单,盘点销号;按照绩效评价,补缺补差,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健全工作方法和机制。

1、项目投入

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根据2020年度社会救助人员数量情况,经县救助管理站初步审核,制定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预算,上报县财政局,县民生办。该项目资金是由省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共同完成。2021年度共投入资金3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2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

2、项目过程

1)依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制定出本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暂行办法,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标准和办法,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救助资金。

2)完善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对每一名求助者已做到逢救必录,对滞留人员细化到年龄、身高、健康、精神状态等基本情况,建立一人一档,留存好每一例救助对象的影像资料。做到滞留人员24小时内推送寻亲网,7个工作日无消息,联系公安做好DNA采集工作。

3)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执行,我县严格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社会救助资金,做到项目资金,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使用,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项支出等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3、项目产出

1)完善救助体制,在极端天气及时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进行救助,尤其是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第一时间进行医疗救治。

2)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和《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等相关救助法规。在救助过程中规范救助,依法救助。

4、项目效益

截止20211217日,县救助管理站救助人数达到316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7人次、站外救助299人次,救助总支出为26.35万元。确保我县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在衣食住行上得到保障,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5、存在问题

1)职业救助人员的救助问题:职业救助者常年不定期来寻求救助,一旦不给予救助就要滋事,即使无理取闹,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因而多有被迫为其提供救助的情况。

2)街头职业乞讨行为误导群众:群众在面对职业乞讨行为时,缺乏理性,易被蒙蔽,阻碍了救助工作的开展。

3)截至目前未建立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6、推进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争取落实县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和特种岗位津贴待遇,确保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

2)加强部门协作与协调,明确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和责任清单,特别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上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予以严厉打击。

3)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救助管理水平,以提高业务能力及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4)建议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7、绩效评价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民政部印发的《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269号)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受助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救助服务。

综上所述,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投入得分18分,项目过程得分31分,项目产出得分25分,项目效果得分25分,总体评价99分。

(五)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实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根据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7号)、《关于加强有关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精细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7号)、《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开展对2021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绩效考评工作,具体报告如下:

1项目投入

2021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要求,根据2020年年末发放的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人数、金额,制定2021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预算,上报县财政局,县民生办。该项目资金是由省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共同完成。

2021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补贴每人每月60元,根据《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资金,省级对6个脱贫县(区)按6:4比例分担;其他县(区)纳入年度预算,自行承担。截至目前,我县全额配套补助资金617.65万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一、二级每人每年800元;三、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截至目前共发放328.4万元,并以惠民一卡通方式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2项目过程

1依据《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出本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提出切实有效的实施标准和办法,明确任务目标,落实配套补助资金。

2残联负责项目的调查统计,确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人数,经残联审核后报民政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残联根据调查统计的人数报本级民政、财政纳入下年度预算。

3 县民政局根据残联上报人数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并对补助对象进行逐一核查,对已康复或死亡及不合格对象及时更换,切实做到动态调整下的应补尽补。

4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我县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做到项目资金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使用,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项支出等会计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并向社会公告年度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对项目的实施进行随机抽查和年度检查,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

3项目产出

1截至目前全县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121人,发放保障金328.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514人,发放保障金429万元,保障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

2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为了加强管理,按照《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的规定管理资金,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3县民政局、残联经常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补助对象及时更换。

    4项目效益

12021年度,截至目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县配套资金为617.65万元,补助资金按月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打卡到残疾人手中,补助资金到位率达到100%。通过对农户的走访调查,电话抽查,资金发放全部符合程序,残疾人家庭条件得到改善,扩大了民生项目的社会影响。

2)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实施后,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与此同时,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工作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我县民生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作为经常性项目,我县财力将给予持续性支持。

5存在问题

由于目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对残疾人补贴的标准,一些重度残疾人认为偏低,不是太满意。

6建议

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精准识别残疾人信息,对已经颁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在申领补贴时,对其残疾人身份信息进行再次认定,对其残疾等级开展第三方评估,坚决杜绝残疾等级虚假现象发生;要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

7绩效评价

项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支出预算执行,实现了预期目标,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我县项目投入得分20分,项目过程得分29.5分,项目产出得分25分,项目效益25分,总体评价99.5分。

失分原因:两项补贴均能按月打卡发放,由于更换社保卡和存折等原因迟于10日发放。

下一步措施:加强服务意识,严把时间节点。按序时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附件:霍山县民政局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得分表

霍山县民政局2021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docx 

 


霍山县民政局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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