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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7-11 15:23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市教育工委7月6日,县教育工委7月8日会议精神,和市委车照启副书记、县委朱静部长讲话精神。关爱生命,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留守儿童是最需要保障的弱势群体,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社会共同责任。暑期来临,留守儿童流动性较大,需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坚决遏制留守儿童、困境溺水事件发生,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五、主要任务

1、摸准人数。留守儿童是最需要保障的弱势群体,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全社会共同责任。暑期来临,留守儿童流动性较大,各乡镇要针对留守儿童是否有暑假期间外出跟随父母出门的,是否有其他地方来乡镇度过暑假的,是否有来乡镇走亲戚的。及时摸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人数,为做好儿童防溺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摸清情况。及时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了解家庭情况,落实好监护人责任。对本次走访新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合账,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次走访发现不再符合农村留守儿童定义的,要做好档案归整工作,并在信息系统中履行核销手续。对排查出法定被委托禁止情形,要立即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更换被委托人,并由乡镇第一时间确定临时监护人员。切实做到留守儿童人员底数清,监护情况明。

3、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各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宣传单、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载体,采取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广泛宣传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各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要建立与留守儿童父母的联系机制,督促父母或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切实提高留守儿童自觉防范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要因地制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儿童防溺水工作之中,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类型,制订相应的帮扶与关爱措施,做到对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宣传到位,帮扶到位。

4、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皖民务字【2021】6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包保工作,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都要有人监护,人人有包保。同时,各镇要强化应急值守,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六、创新举措

各乡镇要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情况以及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的走访调查,强化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对责任制及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查。

(二)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镇、村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责任,合力推进防溺水工作,为全镇青少年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八、解读机关

      本通知由霍山县民政局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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