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民社管[2023]15号
关于同意霍山县建筑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批 复
霍山县建筑业协会:
你单位申请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报告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已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你单位(统一信用代码:51341525769007877A)法定代表人李艳变更为朱长霞。
协会应于每年4月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2023年7月31日
抄送:霍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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