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民政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

关于同意霍山县美术家协会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变更的批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1-09 09:19 信息来源:霍山县民政局  字体:[  ]

霍民社管[2023]24

 

关于同意霍山县美术家协会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变更的批复

 

霍山县美术家协会:

你单位申请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的报告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和住所已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你单位(统一信用代码:513415256694544421)法定代表人徐守刚变更为刘凯业务主管单位霍山县文旅局变更为霍山县文联,住所由原先的霍山县文管所更为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26号妙品轩书画院

协会应于每年4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此复                             2023118

 

:霍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