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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专项工作总结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12-30 16:12 信息来源:霍山县司法局  字体:[  ]

一、围绕中心,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向深向实持续用力

积极发挥依法治县工作机制作用,相继筹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第五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第五次会议,制定《法治霍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霍山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中共霍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深入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5月底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班通过率100%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皖法办发〔202216号)精神,积极开展安徽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召开霍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尽快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不断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运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同时,相继于5月和10月举办全县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全县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共计培训执法人员200余人,完成2022年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

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相继开展2022年法治建设综合督察、2018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全县2018年来的2400余份行政处罚卷宗进行案卷评查,实地随机查阅台账资料8家,核查行政执法卷宗100余份,印发《关于对2018年以来行政处执法卷评查工作的反馈意见》《关于对2022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督察情况的通报》,督促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霍政办〔2022〕23号),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列出不属于合法性审查范围的负面清单,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同时通知进一步明晰了文件起草部门或决策承办单位、县政府办以及县政府审核机构的三方审查责任,确保发文质量。2022年至今,合法性审查室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9件,其中,审核县级规范性文件18件(包含县委县政府、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四类主体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招商引资协议1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重大涉法事务60件,提出修改意见35条,均被采纳对县委编办动态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249项;权力事项3305(其中行政许可241项,其他7类行政权力261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2803项);公共服务事项1462项;中介服务保留事项75项、规范事项21项进行审查。根据县委全面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排查清理规范性文件249件,废止39件,失效10件,重新修订10件,继续有效190件,废止和失效占19.7%,向市政府和县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反馈政府交办的省市征求意见稿13件。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相继召开行政败诉案件剖析会、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败诉案件分析调度会、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座谈会。2022年共指导和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目前已审结7件,正在审理中1件,胜诉率为71%。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共41件,已审结39件,行政机关败诉11件,败诉率28%,向行政机关负责人发出出庭应诉通知29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经审查受理15件,不予受理7件。经过审理,维持1件;经过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5件,调解5件,正在审理中4件,调解率达到91%。作出复议决定后无一例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根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我县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已对复议案件较多的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前期调研,目前正在草拟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方案。

二、立足需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持续用力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基础设施,设置乡镇法律服务终端机,实现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组织全县执业律师以司法所为纽带,分别与144个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组建司法所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村(社区)管理人、村民代表等人员参与其中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形成以执业律师为主体、其他法律服务力量为补充的公益法律服务新格局,实现由专职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方便为基层群众提供全天候免费的法律需求。全县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345件,民事案件606件,行政案件11件,非诉1件,其中法援案件291件,签订法律顾问71家,其中担任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0家、企业41家

公证服务便民利民显著增强,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情况证明等)100%。严格执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90号文件)规定,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标准执行,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事项,免费、减费实现率100%。全年共办理公证371件(其中国内公证297件、收费295件、法援2件、涉外74件),接待各类来电来访法律咨询600余人次。

贯彻《法律援助法》“减证便民”立法宗旨,在全县范围内严格推行法律援助个人诚信承诺制。从2022年1月起,我县推行经济困难个人承诺制,坚持公正、公开、客观、便捷原则,实现“你承诺,我办理”,让群众省事省时省心,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品质, 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的全面推行,打造了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做到一次告知、一次申办、只跑一次,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办事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法律援助“最美零距离”。目前,全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9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2%,为受援人挽回损失586.6万余元;办结数382件,结案率87%;发放补贴案件数382件,发放案件补贴及直接费用30.83万元。

三、服务大局,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扩面增效持续用力

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出台《关于开展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将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全面推行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实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确保各项重要举措顺利推进。

会同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等多部门整体联动,结合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送法暖民企”“为企优环境 法治促发展”“创建文明城 送法进万家”“学党史 普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立场,集中解读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全力营造全民守法普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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