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宣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家长“依法带娃”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家长理解、拥护和践行法律,把法律规定转化为教育子女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协同发展,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妇联三家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宣传。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举措。县司法局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年度普法计划,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县妇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巾帼宣讲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
二是广泛宣传,确保实效。1.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县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结合“法律六进”“开学第一课”加强宣传。各中小学校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和相关专家开展法治讲座,通过召开家长会、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家长解惑释疑。县妇联巾帼宣讲团纷纷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讲座进社区、进学校。2.多措并举,加大宣传。积极发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利用“江淮普法行”“机关集中学法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展板、印发《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等宣传单(册),详细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和意义,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同时利用公共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和案例,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县妇联微信公众号相继推出《家庭教育促进法》专栏23期。3.家校互动,形成合力。各学校定期举行家长会,建立家长微信群,加强家访工作。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家长开放日、亲子阅读等活动增进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促进家庭和谐。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三项重点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妇联三家要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和定期会商制度。进学校宣传由县教育局牵头;进社区宣传由县妇联牵头;进乡村、进机关宣传由县司法局牵头。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意义深远,但它的知晓度、参与度还比较低,我们要多措并举加大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家、校、社会合作。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共同制定家庭教育计划和活动,促进家校互动。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加大与社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共同推动家庭教育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提供资源和支持。
2023年9月15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刘大军
承办责任人:许文斌
联系电话:0564-564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