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坚持法治霍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相继筹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会议,部署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深入组织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委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会议以及各级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等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作为党校重点课程。组织开展2023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分别征集“息纷安民”类、“执法为民”类、“司法惠民”类、“普法润民”类和“服务为民”类事项,找准工作抓手,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依法行政,推动乡镇执法改革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印发《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霍政〔2023〕14号),依法赋予乡镇254项(佛子岭经济发达镇258项)审批执法权限。稳妥推进乡镇(经开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召开全县乡镇审批执法权限赋权承接工作推进会,压实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扩大乡镇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2023年上半年,共审查53件送审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4件。收到复议申请24件,依法受理23件,审结19件。
三、维护稳定,规范重点人群管理
认真研究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模式,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完成了初次分级管理审批工作,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对划为重点管理的人员实施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了信息化核查、报告和实地查访的频次。加强“在矫通”、手机GPS定位等信息化管控措施,每天不定时查看定位情况,切实遏制、严整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等现象。上半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共计253人,目前在册160人,其中缓刑154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
结合“黄丝带帮教行动”的开展,狠抓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完善帮教安置工作,在严格落实管理基础上,着重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加强与民政、人社、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落实安置帮教对象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政策、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等社会救助措施,切实有效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及时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及时就业和生活安置等问题。截止当前,我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019人,其中:一般帮教对象948人,重点帮教对象71人。
四、服务大局,提升法治化治理水平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我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大力实施“六个一”关爱明天普法教育工程(健全一套工作机制、组建一支专业队伍、上好一堂法治课、建设一批教育基地、抓实一个警示重点、树起一面典型旗帜)。持续开展“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和“法企同行”活动,围绕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创新实施以把脉问诊、归口诊治、对症下药、警钟长鸣为内容的“问诊式”普法工程。
持续开展“四真调解”工作,即“坚持用真心,树牢调解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查真情,深挖矛盾产生的源头症结;坚持出真招,破解久拖不决的纠纷难题;坚持见真效,打造定纷止争的柔性利器”的总体思路,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半年来,各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427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