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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非标专项债项目申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9-10-17 08:41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预算股  字体:[  ]

 

一、非标专项债概念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地方政府非标专项债是指土储、棚改、收费公路以外的符合条件的自求平衡专项债品种。

二、非标专项债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铁路、机场、轨道交通、水利工程、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等公益事业项目以及其他已纳入“十三五”规范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含政府性基金补贴收入),且专项债券项目生命周期内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规模,确保专项债券不发生违约风险。

三、非标专项债申报材料

地方政府非标专项债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市、县(区)财政局向省财政厅报送的正式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这各非标专项债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一)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资金平衡方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财务评估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法律意见书

四、非标专项债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非标专项债项目准备工作。一是重点支持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项目、补短板重大项目和在建项目。二是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要坚守防范法定限额内专项债务风险底线,按照项目评审论证及自求平衡管理的要求,从项目收益与融资实现平衡的真实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三是申报项目要和专项债务的风险防控挂钩。

(二)各地为准备项目申报材料而选择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承担过地方债或企业债的发行资咨询服务,以有效保障项目申报材料质量。

(三)省财政厅将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地申报的政府非标专项债项目进行统一评审。非标专项债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符合要求通过评审的非标专题债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作为2020年度新增非标专项债券额度分配的重要依据。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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