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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8-25 08:51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霍财会〔2023〕77号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送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帐机构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办公地址为六安市霍山县佛子岭镇梁家滩街道。

二、同意张婉玉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三、“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

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办公服务。

许可项目:代理记账

四、“安徽霍山智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34152520230002。

五、根据《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办法》你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

此复

 

 

 

 

   霍山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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