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情况公告
县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坚决铲除“小金库”滋生土壤,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用在实处,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皖财办〔2020〕145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财监〔2020〕843号)要求,霍山县财政局于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县直单位和安徽霍山大别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家地方金融机构。
县财政局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和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发现,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小金库”防治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经查, 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未发现单位设立“小金库”。
二、发现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1.现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用大额现金支付相关费用问题。
2.固定资产折旧不符合规定。个别单位固定资产年底一次性计提折旧,未按月计提并计入当期费用或资产成本。
3.发票报销审核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发票审核不严格、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单位名称不规范问题。
4.财务处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将应计入工资薪酬的个人补助计入了车辆费用;个别单位购进的经常性材料未通过“存货”科目核算,全部作费用化处理。
(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1.往来款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期末往来款为负数,未对资产负债表进行重分类调整;个别单位未及时对账龄较长的往来款进行清理,长期挂账,存在坏账风险。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购进的电脑设备和应用系统全部计入费用,未通过资产进行核算;个别单位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未及时作竣工结算审核,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三)收入未及时上缴
个别单位收入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专户余额较大。
三、检查意见
1.针对会计工作基础不规范的问题。要加强对《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政策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健全内控机制,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月计提折旧并及时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要及时对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并进行财务处理;要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收和管理,定期进行对账,及时发现差异。
3.针对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要及时将取得的收入上缴财政专户,防止占用。
4.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整改,并向县财政局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霍山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