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1〕122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2〕800号),2022年全年执行城乡居保中央补助资金6966万元。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通过转移支付我县城乡居保全年实际执行7039万元,全部用于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据统计,2022年全县受惠群众6.4万人,按时发放养老金待遇,百姓生活有保障,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全年实际执行7039万元。全部用于2022年符合领取待遇人员的中央基础养老金发放。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针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补助资金,我中心建立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指标在县财政管理,县财政和人社根据全年目标任务编制全年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对于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采取定期不定期的稽核,确保资金安全。通过压实责任,按质保量的完成了2022年度的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工作。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充分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全年实际完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039万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做到及时发放,发放率100%,补贴资金到位率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资金是按照往年领取待遇人数分配的,小于当年领取待遇人数,导致支出大于收入,建议结合县区基金预算数分配。因养老金标准较低,提标幅度较小,效果不太明显。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依决算公开。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本次结果将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及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县通过不懈的努力,顺利完成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发放任务,我中心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建议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基础养老金调待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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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966.56 | 7039.18 | 101%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按照往年领取待遇人数分配 | 按照往年领取待遇人数分配,小于当年领取待遇人数,导致支出大于收入。建议结合县区基金预算数分配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覆盖项目支出全过程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严格监督,防范重冒领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参保居民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养老金 | 2022年全年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7039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待遇人数 | 60846 | ||||
质量指标 | 确保发放率 | 100% | |||||
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及时率 | 按时发放 | 每月按时发放 | ||||
项目完成及时性 | 2022年内 | 2022年内完成 | |||||
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控制 | 小于等于7039.18万元 | 7039.18万元 |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直接增加其收入,提高领取人员的生活水平 | 效果明显 | 2022年7月中央基础养老金提标5元,月标准达98元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待遇领取人员终身保障 | 持续 | 结余小于0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