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分别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起草,由县环委办汇总并印发;同时在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务网、霍山县大气办QQ工作群、霍山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微信群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无反馈意见。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