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六安市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办理情况统计表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0-09 11:09 信息来源: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当事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及日期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履行情况

安徽依格尔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皖六环(霍山)罚〔2023〕2号
2023年7月18日

公司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人民币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已履行

霍山维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皖六环(霍山)罚〔2023〕3号
2023年9月5日

污水预处理设施内存有未处理的污水,铁质储水池锈蚀严重,无防雨措施,底部应急阀门有污水滴漏痕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未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条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贰拾陆元整

已履行

安徽金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皖六环(霍山)罚〔2023〕4号
2023年9月5日

无法在生产时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有效集中收集处理,达不到建材行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

已履行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