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编委会《霍山县编制机构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霍编[2016]39号)和《关于城镇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升格及更名的批复》(霍编[2016]60号)精神,从住建局内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选条件及范围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熟悉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具备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掌握《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
4、住建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在岗职工。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 间:2016年10月13日;
2、地 点:县住建局办公室;
3、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到县住建局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编办、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五、考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10月 21日到县住建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调职位实际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入围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县住建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六、确定聘用人员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七、公示
对选调入围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及入财编手续。
霍山县监察局
霍山县 编 办
霍山县人社局
霍山县住建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