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农〔2020〕27号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霍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霍山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县中药产业中心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及《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农办〔2020〕9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霍山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联系人:金先道 电话:5103180
刘立传 电话:5038275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霍山县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县民生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药产业中心。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印发
2020年霍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市关于民生工程部署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0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目标,以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快速发展和推进优化农产品质量追溯,完善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全面实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措施,为农产品质量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0年,新培育11个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落实11个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入驻国家、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追溯;启用霍山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字监管平台,推进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1个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主体探索开展区块链追溯应用。全面实现食用农产品使用合格证上市。
三、建设内容
(一)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1、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行业标准,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
2、“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和省级追溯平台,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合格证)标识标签;
3、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1、推动规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农业行业或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
2、推动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入驻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填写主体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入驻申请等;
3、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农产品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合格证)标识标签,带码上市。
(三)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信息化数据库,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
对规模以上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调查摸底,推动入驻霍山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字监管平台,建立种植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信息化数据库,实现农产品使用“合格证+追溯码”上市。
(四)开展区块链追溯应用
积极推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全程质量追溯,实现食用农产品使用合格证上市。
四、实施方法
(一)实施主体
“三品一标”认证、认定或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局属单位;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霍山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字监管平台技术支持单位。
(二)资金来源及补贴办法和标准
省财政安排霍山县80万元,主要用于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和规模以上农产品信息上传国家和省级追溯平台,实施“合格证+追溯码”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设备购置,区块链追溯设备采购等。
1、2020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并将其产品进行信息化追溯及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补贴2.5万元/主体,新增或续展绿色食品认证的补贴3.5万元/主体,有机农产品认证的补贴3.5万元/主体,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的补贴7万元/认定单位。
2、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产品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的补贴1万元/主体。
3、推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入驻霍山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字监管平台,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及合格证随农产品上市的补贴打印机购置费用0.5万元/主体(历年“三品一标”认证已奖补主体不予补贴,2020年同一主体就高补贴)。
4、探索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区块链追溯应用,产品使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市的补贴5万元/主体。
2020年各奖补项目依照年度任务数,按照符合验收标准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并兑现。2020年省财政奖补资金兑现完毕后,今年符合条件的推后至2021年兑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相应工作职责,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严守网络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将发挥牵头作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有关问题。
(二)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民生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民生工程补助项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管,加强人员培训。
(三)规范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落实经费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建立相应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四)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资金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实施指导和服务,适时开展重点环节的督促或监督检查。
(五)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审计。年终项目资金审计,包括项目资金投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情况。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霍山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附件:
霍山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目标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单位:个、万元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任务数 |
省级资金 分项安排 |
|
霍山县 |
新增“三品一标”发展任务数 |
11 |
45 |
规模以上主体农产品实施追溯 |
11 |
15 |
||
绿色食品区块链追溯应用 |
1 |
5 |
||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 |
30 |
15 |
||
合计 |
|
|
80 |
附件: 联合发文霍农〔2020〕27 号:关于印发霍山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方案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