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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石爱武同志关于“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民生工程政策的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3-21 14:44 信息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全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四带一自产业带动模式,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产业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激励机制,支持脱贫户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我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我县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脱贫增收,推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认真总结我县近几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情况,充分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调研,在起草过程中充分与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中心、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进行了对接和会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件草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2021年底,全县完善和加强43个以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其中带动村集体经济年增收达到5万元以上的园区占比达到20%以上;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带动脱贫户2300户以上;引导和支持510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脱贫户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

五、主要任务

一是支持建设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园区。依托当地种养习惯、产业优势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做精做深优势产业为出发点,在有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条件的村中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对已建成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根据产业和主体需求,实施烘干、仓储、物流、交易市场等项目,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三产融合发展。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2020年因洪涝灾害受损的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加大支持力度,在安排农业项目中优先给予立项,恢复完善继续发挥作用。强化资产运营,明确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通过自主经营或租赁、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每个园区当年为村集体经济带来租金或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政策要求,加强资产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形成资产持续产生效益和发挥作用。

二是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产业发展持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培育引进力度,出台优惠政策或提供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经营主体在信贷支持、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承接农业项目,与脱贫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户合作合同签订,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主体带动质量。

三是支持脱贫户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根据脱贫户实际,因户施策指导实施优质高效的自种自养项目,鼓励支持脱贫户持续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技术支持、政策扶持,依托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大产业,提升产品质量,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致富。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人员作用,通过入户帮扶、举办培训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加大政策宣传、技术帮扶、培训指导力度。

六、创新举措

一是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8个小组,每组负责2个乡镇,定期深入乡镇开展项目实施指导和督查。

二是我局与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中心三家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检查时,把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民生工程作为督查检查内容之一,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益。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实施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农业、财政、林业等部门,认真谋划,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是加强风险防范各乡镇要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家组统一指导下,发挥好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员作用,加大产业发展指导服务力度,积极防范特色产业发展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切实保障出列村、脱贫户特色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对实施四带一自产业发展项目,要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等方面充分论证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加强品牌宣传,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县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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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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