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整改措施清单二期第4号“霍山县明轩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铜锣寨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建设养殖大棚”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林业局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霍山县明轩农业专业合作社在铜锣寨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内,未办理相关手续,正在建设养殖大棚。
二、整改实施主体
霍山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措施
1.拆除在建的违规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复绿。
四、完成时限
2024年3月底
五、整改完成情况
霍山县明轩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太阳乡船舱村,主要从事山羊养殖。问题发现后,我县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并按规定对在建的1座管理用房和1座养殖大棚进行了拆除并清理了建筑垃圾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24年1月,已完成在原养殖场地栽植苗木并复绿。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向六安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8285
邮箱:laszrbhd@163.com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