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11-09 09:50 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为做好我县体育强县建设工作,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现公示《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1.电子邮件发送至hsxwgxj@163.com,邮件请注明《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2.信件邮寄至霍山县文广新局办公室(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行政中心二楼,邮编:237200),来信请注明《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联系人:尹宏   联系电话:0564-5022918。

霍山县文广新局

2018年11月9日

关于《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县文广新局草拟了《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体育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方位合作、全人群共享的大体育格局,使全县人民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为美丽霍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坚持绿色健康、坚持开放合作、坚持发展共享”基本原则。体育强县建设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创建、评定命名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12月-2019年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创建任务,分解指标,明确职责,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乡镇;2019年6月-2025年6月为全面创建阶段。全面启动并持续推进体育强县创建工作;评定命名阶段。对照《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和有关要求,对体育创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和《六安市体育强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体育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方位合作、全人群共享的大体育格局,使全县人民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为美丽霍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加快体育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用超前的理念、创新的方式,为推进体育强县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持续动力。

2.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立足县情,将体育事业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形成有利于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实现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3.坚持绿色健康。坚持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健康关口前移,使更多的人享受运动快乐、拥有健康体魄,实现从被动医疗到主动健康,延长人体寿命,提高生活品质。

4.坚持开放合作。坚持政府主导,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部门、社会、企业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体育强县建设的强大合力。

5.坚持发展共享。积极推动城乡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基本权利,实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建设目标

通过体育强县建设,力争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教育、社会和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多种机制相互配合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实现群众体育生活化、竞技体育集约化、体育产业市场化、体育队伍专业化、体育设施惠民化、体育治理现代化,基本建成体育强县。

1.群众体育生活化。有效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霍山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6%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群众科学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身休闲成为群众崇尚的生活方式。

2.竞技体育集约化。进一步完善“培养与输送相结合”的竞技体育模式。加强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加强教练员、训练管理人员等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提高运动员输送质量。以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体育改革方案为契机,推进运动项目社会化、多元化改革试点。

3.体育产业市场化。到2025年,体育产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力争产业总规模达到指标体系标准。围绕“全民健身健康霍山”发展思路,着力打造好但家庙运动公园、单龙寺长院露营基地、堆谷山户外运动基地、陡沙河华宸文体旅游园区等特色体育产业,鼓励社会参与,积极拓展业态,建立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具有霍山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明显提升。

4.体育队伍专业化。实现体育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素质明显提升,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经费投入稳步增加,体制机制不断创新。贯彻落实《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统筹体育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5.体育设施惠民化。加快推进县体育中心建成使用,推动县级“五个一”、乡镇“三个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拥有率达到100%。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

6.体育治理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体育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高危、大众体育项目法律保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体育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善体育社团相关制度建设。开展体育宣传文化教育活动。

二、建设标准、创建对象和评定办法

(一)建设标准

体育强县建设标准为《安徽省体育强省、体育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中《安徽省体育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

(二)创建对象

县和各乡镇(园区)。

(三)评定办法

市人民政府每年初依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及省辖市体育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县体育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县对乡镇(园区)体育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市体育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逐年下达县体育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由县文广新局(版权局、体育局)组织,考核分为“创建体育强县达标先进乡镇、达标乡镇、不达标乡镇”3个等次,考核结果报市文广新局(体育局、版权局)备查。

三、实施步骤

体育强县建设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创建、评定命名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5月)。认真学习省创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县、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制定《霍山县体育强县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考核办法及标准,成立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创建任务,分解指标,明确职责,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各乡镇。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9年6月-2025年6月)。全面启动,持续推进体育强县创建工作。

根据全省、市关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指标体系,明确创建工作重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1.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各乡镇(园区)要围绕目标任务,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体育强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2.层层组织宣传发动。要加强对体育创强工作的支持,把体育创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体育创强的重要意义,在全县上下营造体育创强的浓厚氛围。

3.建立创建工作机制和例会制度。各乡镇(园区)要成立体育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体育创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定期召开体育创强工作例会,对体育创强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度和解决,确保体育创强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4.强化体育创强工作年度考核。对照年度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在自评的基础上,每年对各乡镇(园区)体育创强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文广新体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评定命名阶段。对照《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和有关要求,对体育创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指标任务全部完成后,形成创建体育强县自评报告,分别上报市体育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体育强县建设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体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由文广新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县体育创强工作。各乡镇(园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与创建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争取“安徽省体育强省建设专项资金”对霍山创建体育强县建设的支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用足、用好、管好县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全力以赴推进体育强县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党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体育强县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坚持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环境宣传相结合,增强社会对体育强县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强县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抓好实施监测。对《安徽省体育强省、强市、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结合年度体育工作考核,对体育强县建设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的调整。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附件:安徽省体育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

附件

安徽省体育强县(市、区)指标体系(2016-2025年)

项 目

主要指标

单位

目标值

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6

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

%

≥92.2

3. 群众性体育活动覆盖率

%

100

4. 万人拥有晨晚练点数

≥5

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

%

≥25

6. 学校体育达到国家基本要求覆盖率

%

100

7. 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

≥0.4

8. 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

%

100

9. 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

——

达标

10. 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建设

——

达标

11. 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覆盖率

%

100

12. 青少年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覆盖率

%

100

13. 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数量(向省优秀运动队和省体校)

≥5

14. 体育产业总规模占本县(市、区)GDP比例

——

达标

15.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率

%

100

16. 体育彩票年度人均销售总量

——

达标

1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

18. 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

%

100

19. 县(市、区)“五个一”体育设施拥有率

%

100

20. 体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比例

%

≥60

21. 政府部门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使用率

%

100

22. 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台的体育政策与上级配套的比例

%

100

23. 体育文化建设受到省级以上政府或体育部门表彰

≥1

安徽省体育强县(市、区)指标体系说明

1.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1)指标解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当地常住人口总数*100%。

(2)目标值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健康中国建设主要指标,其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亿人)到2020年:4.35,2030年:5.3。到2030年以中国14亿人口进行计算,为38%;依据国务院2014年4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要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亿人)到2025年:5,以中国14亿人口进行计算,即36%。依据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到2020年达到0.25亿,依安徽省人口总数0.7亿为计算依据,比例为35.7%。安徽体育强省应该在2025年达到36%。(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

(1)指标解释:依据国民体质监测公布的数据。

(2)目标值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2015年:89.6(2014年),2020年:90.6,2030年:92.2;安徽省第4次国民体质监测(2014年)结果显示,全省国民体质总体合格率为91.4%;安徽体育强省应该在2025年达到国家2030年的普遍标准92.2%。(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3. 群众性体育活动覆盖率

(1)指标解释。群众性体育活动涵盖以下内容:县级人民政府至少每四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赛事;县级体育社团每年至少举办1次群众性体育活动或赛事;县级每年全民健身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和宣传活动;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不同项目的体育赛事或运动会,街道每两年举办1次社区运动会。

(2)目标值依据。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4. 万人拥有晨晚练点数

(1)指标解释。本地区总人口数除以1万。晨晚练点要满足“四有”要求,即有登记、有扶持、有培训、有监管。

(2)目标值依据:参考《江苏省建设体育强省主要指标体系》提出万人拥有晨晚练点数大于等于5个。

5.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

(1)指标解释。依据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公布的结果。

(2)目标值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到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安徽体育强省指标,到2025年达到2030国家普遍标准,要求达到25%。(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6. 学校体育达到国家基本要求覆盖率

(1)指标解释。学校体育国家基本要求: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必须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

(2)目标值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7. 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

(1)指标解释: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体育社会组织。

(2)目标值依据:在《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2010-2015年)》评估时,我省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为0.27个,在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体育社会组织数为2300个,每万人约为0.32个。到2025年,建设体育强省目标定为≥0.4个。

8. 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

(1)指标解释。城市社区晨晚练点、行政村至少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2)目标值依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要进乡村、进社区等要求。(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9. 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建设

(1)指标解释。所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年度开展“五进”活动6次以上(含全民健身科学大讲堂),测试人数不少于1000人。

(2)目标值依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10. 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建设

(1)指标解释。建成国家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或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单项训练基地1所以上,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2个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省级以上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以上。县(市、区)开展与省优秀运动队向对应的业余训练项目达到5个以上。

(2)目标值依据。《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11. 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结合安徽实际,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奥运会基础项目(田径、游泳)、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普及项目(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县级设置青少年体育竞赛。

(2)目标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安徽省青少年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12. 青少年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覆盖率

(1)指标解释。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运动员数量/青少年运动员总数。

(2)目标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3. 体育后备人才输送数量

(1)指标解释。输送运动员到省优秀运动队和省体校。

(2)目标值依据。统计结果。

14. 体育产业总规模占本县(市、区)GDP比例

(1)指标解释。反映体育产业的发达程度的指标,体现了一个地区体育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2)目标值依据。体育强县(市、区)体育产业总规模占本县(市、区)GDP比例应该超过当年所在市同类指标平均水平。

15.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率

(1)指标解释。公共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

(2)目标值依据。体育场馆是体育产业开发的重要平台之一。体育场馆开发开放反映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和引导人们体育消费水平重要指标,既能增加体育部门收入,也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具有鲜明的导向性。我省建设体育强省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率”目标值确定为100%。

16. 体育彩票年度人均销售总量

(1)指标解释。达标标准:县体育彩票年度人均销售总量≥市体育彩票年度人均销售总量。

(2)目标值依据。根据调研实际情况,各县应达到或超过市标准。

17.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指标解释。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中体育场地面积/常住人口数。

(2)目标值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国发[2014]46号文件提出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综合分析现状和发展态势,安徽体育强省应该在2025年达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18. 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

(1)指标解释。

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满足城区15分钟健身圈、乡镇“三个一”要求。

城区15分钟健身圈:是指市区(含县城)以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体育设施、文化广场、对外开放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等为主体构建的健身圈。

乡镇“三个一”: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000平方米以上)、1个全民健身广场(2000平方米以上)、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根据安徽目前各地发展实际情况及惠民原则,100%的乡镇至少建成1个全民健身广场,山区和人口较少的乡镇应因地制宜建设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

(2)目标值依据。依据《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调研情况。

19. 县(市、区)“五个一”体育设施拥有率

(1)指标解释。县(市、区)“五个一”: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

(2)目标值依据。《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 体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比例

(1)指标解释。体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2)目标值依据。与体育强省、强县目标值一致。

21. 政府部门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使率

(1)指标解释。提取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使用率。

(2)目标值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22. 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台的体育政策与上级配套的比例

(1)指标解释。此处体育政策是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教练员(体育教师)从事业余训练奖励办法、青少年取得体育成绩奖励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或社会力量办体育补助和奖励办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体育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体医融合发展有关政策、政府定期对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比例:本级与上级的政策配套数量比。

(2)目标值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23. 体育文化建设受到省级以上政府或体育部门表彰

(1)指标解释。依据《安徽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发挥体育文化独特价值和作用,培育运动项目文化,打造一批具有安徽特色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

(2)目标值依据。目前全国体育文化建设尚未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表彰,获得表彰,即体现全国先进。(与体育强省、强市目标值一致。)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