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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一)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10 09:40 信息来源: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字体:[  ]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中文名称

类型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罚字〔20231

 

 

2

处罚名称

发行非法出版物

 

3

处罚类别1

没收2本非法出版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

(必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需注明)

 

处罚类别2

 

(选填)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其他(需注明)

(如3项及以上处罚类别,可在[处罚类别2]中填写)

4

处罚事由

2023391002分,霍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霍山县万里书店进行检查。该书店证照齐全,正常经营。现场发现其书架上2本待销售的《今古传奇武侠》疑似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书店经营者出示上述出版物的进货凭证,该经营者无法当场出示。执法人员对上述出版物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2023314日霍山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2023324日,霍山县出版物鉴定办公室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的疑似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送鉴2本期刊属非法出版物。2023327日,霍山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对霍山县万里书店经营者李世霞进行调查询问。霍山县万里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于2023328日调查终结。

(必填)

5

处罚依据

霍山县万里书店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参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年版),给予当事人没收2本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必填)

6

行政相对人名称

霍山县万里书店

(必填)

7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此项空白

789均无则必填

8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9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非自然人时为选填项(789三项中必填一项)

自然人此项空白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非自然人时为法人身份证

自然人时行政对象人身份证

如外籍人员,须填写护照号,并在备注中注明

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处罚此项为空白

13

处罚结果

 

(必填)

14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7

(必填)

如文本格式为:YYYY/MM/DD

15

处罚机关

霍山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必填)

机关名称(全名)

16

当前状态

0

(必填)

0=正常(或空白);

1=撤销;

2=异议;

3=其他(备注说明);

17

地方编码

341525

(必填)

根据国家行政编码

18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3/4/10

(必填)

数据归集的时间(戳),为数据上报部门归集到数据源单位的时间点。

如文本格式为:

YYYY/MM/DD

19

备注

文本(512个字符)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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