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文化站、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传承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关于推荐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要求,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霍山县文旅局确定了该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为太平畈乡卫生院万昭亮,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年 5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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