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2020年民生工程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9-30 15:28 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为贯彻落实霍山县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和职业病防治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年的努力,使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评价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相关指标处于全省较好水平。

1、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婚检质量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营造”婚前体检、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疾病检出率达到8%以上,婚检任务数为3600人。

2、2020年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51530剂次,保持高水平接种率,有效预防控制疫苗针对性传染病。0-6岁儿童建证、建卡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2剂次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含麻类95%以上)。

(二)主要内容

1、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充分尊重公民知情权、选择权,注重保护个人隐私。通过实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逐步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普及婚育保健知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止与婚姻和生殖有关的传染病、遗传病的发生与传播。(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每对婚前健康检查财政补助18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与县财政按1:1分担。)

2、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补助。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等免费为适龄儿童提供建证建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种未种儿童预约通知,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做好疫苗冷链管理,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冷链温度记录。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做好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及应急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管理,每一季度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包括辖区内流出到外县的儿童和流入到本辖区的外县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预防接种政策、知识宣传。

(三)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健全网络,强化服务。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中心,谋划今后几年的妇幼健康和免疫规划工作,健全妇幼健康服务和预防接种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提升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2、规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婚前保健、预防接种等妇幼保健服务技术和管理规范,开展规范化婚前保健门诊创建,积极参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活动。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

3、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要利用各类节假日和宣传日,大力倡导婚前(孕前)保健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职业病防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进一步提升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促进微型企业改善职业健康条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和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收集与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我县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声、布鲁氏菌、电焊烟尘、水泥尘等28种职业病监测信息上报不低于416条。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微型企业培训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覆盖的微型企业管理水平及其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工作的浓厚氛围,及时了解掌握微型企业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等情况,按要求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2020年全县完成40名微型企业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培训。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职业病监测:以县内用人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原则上,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均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监测工作由卫健委职业健康股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计监督行政执法局共同承担。县疾控中心和卫计监督行政执法局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督促、监测工作,及时上报民生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等相关信息。

职业病危害防治微型企业培训:2020年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局要积极配合。必要时组织开展县内用人单位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内容

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

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包括进行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

3、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

4、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5、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内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组织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等。

(四)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

县卫生健康委依据职责,分别负责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按计划组织微型企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2、技术保障。

县卫健委职业健康股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系统》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等县级监测信息平台的维护使用,对抽取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数据验证复核,制作数据库,汇总分析全县数据,撰写年度报告。

县疾控中心级职业病监测机构负责审核、汇总分析辖区内监测机构上报的监测数据,撰写年度报告;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从事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督导和培训;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数据复核。

3、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收集、项目督导、信息化建设、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等工作。

县卫健委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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