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相关规定,经审核,韩秀医疗美容诊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要求,现准于备案并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韩秀医疗美容诊
诊所地址:霍山县衡山镇保安路与红源大道交口第一乐邻里中心S5栋201.202.203.204.206商铺
法定代表人:刘映荷
主要负责人:刘洋
执业类别: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执业范围:美容皮肤科
服务对象:社会
所有制形式:私有
经营性质:营利性
备案编号:PDY8796634152517D2212
备案日期:2024年4月16日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备案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4-3910919;电子邮箱:1149893765@qq.com
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