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霍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霍山县金舟科技产业园2号片区(编号:LAHS341525-2022-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意见,并征得了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现在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 片区位置:霍山县衡山镇山南村
二、 用地面积:29.9432公顷
三、 用地范围:东至山南路,南至敬老院,西至铜锣寨路,北至淠源渠
四、 公示期限: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
五、 反馈方式:来信地址:六安市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股。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0564-5038829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