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2006〕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霍山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霍山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霍山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改革顺利稳妥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皖政〔2004〕98号)、省编办《关于乡镇土地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编办〔2003〕98号)、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六编〔2005〕10号)等文件精神和市编委《关于霍山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六编〔2005〕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乡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模式,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严格耕地保护基本国策,优化国土资源配制,促进国土资源的科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革内容
撤销全县土地村镇建设管理站,设立11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一个直属分局(待批),作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依法负责本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和监察工作,其人员、经费、业务纳入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
(一)全县设立11个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
1.衡山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衡山镇,所址设在城关。
2.与儿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与儿街镇,所址设在与儿街。
3.诸佛庵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诸佛庵镇,所址设在诸佛庵。
4.磨子潭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磨子潭镇,所址设在磨子潭。
5.东西溪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单龙寺、东西溪两乡镇,所址设在东西溪。
6.下符桥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下符桥、但家庙两乡镇,
所址设在下符桥。
7.大化坪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大化坪镇,所址设在大化坪。
8.漫水河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漫水河、太阳两乡镇,
所址设在漫水河。
9.上土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上土市、太平两乡镇,所址设在上土市。
10.佛子岭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佛子岭镇,所址设在佛子岭。
11.黑石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辖黑石渡、落儿岭两乡镇,所址设在黑石渡。
(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和矿产的调查、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保护以及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等工作。
(三)机构人员编制
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设定事业编制50名,配备如下:
1.衡山中心所7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2.与儿街中心所5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3.诸佛庵中心所4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4.磨子潭中心所3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5.东西溪中心所3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6.下符桥中心所5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7.大化坪中心所4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8.漫水河中心所4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9.上土市中心所3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10.佛子岭中心所4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11.黑石渡中心所5名,领导职数一正一副。-
除上述47名编制配备外,剩下3名编制待国土资源管理直属分局批准设立后配备。
(四)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的经费渠道
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核算、管理。目前,乡镇中心所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已列入财政预算核拨的工资由县国土局负责发放,办公经费和其它补贴暂由所在乡镇负责,待改革各项工作完善、规范后,县财政局、国土局另行制定具体的经费管理办法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乡镇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实行最严格主地管理制度,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为此,县政府成立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财政、监察、国土资源、编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2.认真考核,严格定编定岗。县国土局要依据有关规定,会同组织、人事和乡镇认真组织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和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釆取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方式,重点考核负责人人选。目前全县各中心所一律由副所长主持工作,逐步完善、逐步到位。其他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范围内上岗。
3.落实办公和生活场所。中心所所在乡镇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和生活场所,没有设立中心所的乡镇,原土地村镇建设管理站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办公用具留给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派出的管理人员办事使用,所有权归乡镇不变。
4.各乡镇要立即对土地村镇建设管理站财务进行清理,处理好债权债务。
5.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县国土部门要会同乡镇认真整理原土地村镇建设管理站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时间要求。2006年4月底前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组建,并正式开展工作。
四、严明纪律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县国土、编制、人事部门要严格程序,认真执行政策,做好考核和人员调配工作,原土地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有关人事安排,一经组织决定,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对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圮检、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全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