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自然资〔2023〕22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和
《安徽省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3﹞21号)和《安徽省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专项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乡镇实际,认真研究,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8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