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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霍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7-05 17:06 信息来源:霍山县应急局  字体:[  ]

关于《霍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起草了《霍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其起草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制定《实施细则》的及时性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安委会要求,县应急局及时成立专门组织,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反复进行修改。《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和县人大、政协领导以及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8月25日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意见》。9月29日,县委常委会第89次会议审定通过了该《实施意见》。

三、《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

2018年4月以来,中央出台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各地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并把出台《实施细则》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督查的重要内容。县应急管理局系统总结提炼近年来我县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经验做法,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起草了符合中央、省、市精神,切合我县实际的《霍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四、《实施细则》制定主要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霍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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