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本级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专家解读: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胡水舟:关于修订《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2-23 13:01 信息来源:霍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字体:[  ]

2021年1月13日,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三项制度(皖粮粮规〔2021〕1号),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现就《三项制度》修订背景、政策依据、主要内容和修改变化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保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正常开展,促进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修订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三项制度(国粮粮规〔2021〕2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我省《三项制度》,有效期3年(2022-2024年)。原《三项制度》有效期2019-2021年,于2021年12月废止。

二、修订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国粮粮规〔2021〕250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修定《三项制度》。

三、主要修订变化情况

(一)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1.调查表式删去“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年报表”,由原来13个改为12个。

2.“地方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期末库存按收获年限划分、“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标准仓房仓容按建成时间划分更改了统计日期。

3.“粮食产业经济季(年)报表”删除主食产业化规模栏目中所有填报项目;删除粮食深加工产品产量栏目中的淀粉糖、多元醇等填报项,只保留商品淀粉、酒精、其他深加工产品三项;删除粮油机械制造栏目中所有填报项目。

4.“粮油科技基本情况年报表”删除投资基本情况项目中国家财政总预算和当年国家财政拨款栏目下的部门分类。

(二)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

1.删去第九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称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2.增加“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经营台账应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如实记录粮食购进、销售、加工和储存等基础数据。粮食经营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内容,作为第十一条。

3.增加“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指导企业规范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内容,作为第十六条。

(三)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1.第一条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十条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修改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四、《三项制度》主要内容

1.《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单位基础信息年报表、粮食产业经济季(年)报表、粮油收购进度日报表、粮油价格监测周报表、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地方储备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地方政策性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表、城乡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基础调查表、粮油仓储设施统计年报表、粮食从业人员情况年报表、粮油科技基本情况年报表等12个调查表式,以及主要指标解释、附录等部分。

2.《安徽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总计32条,包括总则、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统计纪律、奖励和惩处、附则等部分。明确了粮食流通统计的基本任务、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和各类粮食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粮食统计数据、粮食经营台账、粮食统计台账的规定等。

3.《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总计11条,明确了责任体系,统计牵头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明确了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