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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表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0-15 17:09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1

 

霍市监处罚〔2023〕232号

 

 

霍山县仁友便利店涉嫌哄抬食盐价格案

霍山县仁友便利店

 

营业执照:

92341525MA2UU6EG8W

 

 

张仁友

 

2023年8月29日,本局执法人员收到12315举报,称位于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北路29-1号的霍山县仁友便利店在其线上平台出售的食盐私自涨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公示的营业执照名称为霍山县仁友便利店,现场检查其线上平台的后台销售记录发现当事人食盐涨价情况属实。

当事人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盐价格监管力度的同时,哄抬食盐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哄抬食盐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1.5元;

2.罚款407.5元。合计罚没款489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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