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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霍市监处罚〔2024〕57号)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07 09:58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1

霍市监处罚〔2024〕57号

 

霍山霍将军茶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霍山霍将军茶业有限公司

 

91341525MA2UWY2D4H    

金刚

 

虚假宣传

 

当事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处广告费用三倍罚款如下:

1、罚款12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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