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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5-30 10:24 信息来源:霍山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县审计局自2021年3月 12 日至2021年4月 30 日, 对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县市场监管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1月 26 日组建成立,正科级建制。全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等17个股室,3个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所、消保秘书处)以及衡山、开发区等11个派出副科级乡镇市场监管所。

县市场监管局现有行政编制101名,事业编制46名,工勤1人。实有行政人员99人(公务员98人,工勤1人),事业人员 49人,转业士官5人,聘用 5人。

财务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各监管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纳入县局统一管理。

(二)综合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县财政批复县市场监管局预算收支总计2802.8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49.05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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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 1964.07 万元和追加预算784.98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6.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1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66万元),其他预算收入53.84万元。2020年实际发生各类支出2788.8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1.65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27.0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49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0.76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 14.01 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市场监管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5万元; 公车运行维护费36.0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报表能够反映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部门预算公开进一步深化,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中也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 (处罚 )意见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根据县市场监管局提供2020年初财政批复预算及年末实际发生各类支出比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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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初预算编制维修费支出2万元,年末实际支出11.6万元;咨询费年初预算编制为34万元,年末实际支出为1.5万元。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审计意见:县市场监管局今后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部分商品未进行政府采购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5月至12月分四次从霍山县新空间家私有限公司购买进口胡桃木皮办公椅、书架、柜子、定制加厚海绵韩皮椅等办公家具。以上合计1.45万元均未进行政府采购。

违反了《霍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霍政办〔2017〕33号)第二章第五条“凡单项或批量预算在50万元以下、县域内入库供应商能够供应的下列产品均应通过网上商城采购……(二)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项在500元以上或批量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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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办公消耗品及类似物品、家具用具……”。

审计意见:县市场监管局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采购。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

(二)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商品采购程序,强化责任约束,切实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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