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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城市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4-06-19 00:00  字体:[  ]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综治委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城市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朱昌才
副主任:汪泊涛  陈  生  张先炎  蔡先春
成  员:李晓旭  张  瑜  龚淑云  郑新钰
       方  伟  张  琼  赵宇飞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张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伟、郑新钰两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报: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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